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8月9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我省将着力构建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省级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按程序设立涉农资金专项。省级层面涉农专项转移支付以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农机化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特大防汛抗旱等大专项为主体。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
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
在统筹使用方面,我省将针对多个部门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商确定牵头部门,实现同一工作事项由一个行业部门统筹负责,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交叉重复”的问题。省、市两级要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大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力度,统一资金流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支持方式、统一管理办法、统一考核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省级对下安排资金要与任务清单同步下达。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按因素法提出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意见,省财政厅据此切块下达资金;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按因素法、项目法等方式提出中央基建投资分配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据此转发下达。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除国家、省、市有明确规定外,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