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参审履职能力。6月7日,新化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会议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志鹏主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陆耀东、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毛隆国、县法院副院长谢往出席会议并讲话,185名新任陪审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毛隆国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命文件。与会领导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185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陆耀东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祝贺,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尽职履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双向”桥梁纽带作用,密切法院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增进人民对法院的理解和支持,用实际行动促进公平正义。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积极参加法院和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在法律学习和审判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知识结构,熟悉诉讼流程,提高陪审技能,更好更快地适应审判工作。三是要发挥自身优势,促进社会和谐。要充分运用自己社会经验丰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从群众的视角、情理和常识来判断法律事实,和法官的专业判断形成优势互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展现担当。
谢往表示
作为人民陪审员,要当好“四员”。一要当好案件审理的“裁判员”。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二要当好廉洁公正的“调解员”。参审案件时,做到公正廉洁,忠实履行陪审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审判秘密。三要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结合审判工作,以案讲法、宣传法律,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要当好社情民意的“联络员”。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意愿代言。
就职仪式结束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光辉,县司法局装备财务保障股股长王志雄分别为新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下一步,新化法院将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持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陪审员职能作用,不断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供稿 | 王倩宜、陈昱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