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内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2023年以来,该局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处罚42起,行政许可140项,行政检查176项,行政执法处罚决定法制审核42件,其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件。
该局建立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约束机制,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避免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合法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通过互联网信息公示平台依法、规范、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信息,以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结果,做到了应公示尽公示。
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现场监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及时归档保存执法记录文档和音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明确政策法规科为法制审核责任科室,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的,一律不得做出。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保障了法制审核力量,巩固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记者 蒋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