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月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一行8人到珙县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联系指导工作,珙县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高果,珙县副县长陈欣陪同调研。
此次督导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及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3〕148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3〕150号)、“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针对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矿山典型事故和四川历史上发生的典型事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等情况,并就督导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督导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 明察暗访等方式,直插现场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督导,督促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本次督导旨在查企验证、督政促企,为珙县矿山安全监管方面提出宝贵建议。珙县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狠抓问题整改补齐短板,进一步抓实抓细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确保珙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