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金保障到位。截至2023年10月,已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省级和县级财政补助226.6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和领取养老金待遇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260.67万元,确保基金支付保障到位。
二是待遇发放到位。2023年1-10月共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27422.47万元,人均每月18.45万人。及时落实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规定,从2023年7月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13元,全部补发到位。
三是基金监管到位。2023年安排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人社及相关单位履行主体职责,支持档案数字化建设、在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开展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突出整治重复参保和死亡冒领领取待遇问题,减少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和安全风险。1-10月追回重复参保领取待遇108人,金额30.99万元;追回死亡冒领领取待遇273人,金额19.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