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腐”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推进腐败问题系统治理的明确方向。但是,在贯彻落实“三不腐”过程中,绝对离不开纪检监察组织的强劲监督。
一是“三不腐”需要在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下全面实施。“三不腐”包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层面,这是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极高的为人为官基本准则。但是,要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让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符合“三不腐”的标准,可以说有着很高的难度。因此,在全面贯彻落实《规划》过程中,我们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参与到“三不腐”学习指导中去,解读“三不腐”核心精髓,引导领导干部将“三不腐”植根于灵魂深处,及时纠正各级组织中已经出现的和将要出现的形形色色腐败现象。
二是没有纪检监察“三不腐”很难变成现实。“三不腐”要想生根于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头脑里,就必须有如同纪检监察这样的强有力的组织。因为纪检监察组织具有千里眼的视野,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现象明察秋毫,对深藏不漏的腐败洞若观火。同时,纪检监察组织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有责任有能力帮助相应的领导干部纠正思想和行为上的偏颇,全面贯彻落实“三不腐”,使之成为合格的领导干部,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总之,“三不腐”是党和政府对于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准则,各级各类纪检监察组织有责任成为“三不腐”的忠实执行者和坚定维护者,扛起坚决贯彻落实“三不腐”大旗,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民意识。(梅花朵朵)
作者:王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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