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对煤矿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 此次行动从企业、部门、党委政府等3个层面布置了15项重点任务。 企业层面: 持续深化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部门层面: 组织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建立煤矿企业问题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监督; 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党委政府层面: 切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加大对煤矿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督导力度; 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的监督检查; 严格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督办和考核; 此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为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8至11月为部门精准执法阶段,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会议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