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新,男,45岁,中共党员,1997年入伍,2007年转业成为一名普通民警,现任新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从警16年,他永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色,忘我工作、克已奉公,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凡的业绩,2次获评省厅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获嘉奖,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获评新化县公安局2022年度“十佳民警”。
从军到警 他始终是一面旗帜
刘志新十年的军旅生涯,锤炼了他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优良品格。转业回地方后,他时刻身体力行,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执法执勤时总是冲锋在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担任七中队中队长以来,他白加黑、五加二,带领中队民警辅警全力排查整治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仅2023年第一季度就累计查处酒驾醉驾50余起,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1500余起,组织路面保畅35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有力有效确保了辖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022年,该中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6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2023年1月,在新化县孟公镇客运站路段,一人驾驶套牌摩托车碰撞两辆小车后弃车逃离现场,刘志新带领民警仅用3小时即成功破案。他用出色的工作业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当地百姓一致赞誉,刘志新也成为交警大队的一面旗帜。
任劳任怨 哪里需要他就在哪
到交警大队报到的第一天,刘志新就找到领导,称自己还很年轻,愿意吃苦,申请去条件艰苦的偏远中队工作。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刘志新被分到了离县城相对较远的交警二中队(位于吉庆镇)。在二中队,他十年如一日奔走在各所辖乡镇,坚持以中队为家,一到节日或春运时期,通宵达旦是常有之事,十年春节,他都是在岗位上度过的。他常说,趁着自己年轻要多做些事。
从警以来,他几乎年年被评为优秀工作者,他的敬业精神也获得了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不管是工作还是闲暇,只要在路上遇到交通秩序混乱、拥堵的情况,他都会第一时间去履职。他觉得,身为交通警察,疏导交通,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顺畅,就是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袖手旁观只会让他受到良心的谴责。
公正无私 他永葆廉洁初心
无论是在二中队、三中队还是现在的七中队,其所辖区域都是人口较多且交通条件较复杂的乡镇,无证驾驶、遮挡牌照、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驾驶人妄图降低或逃避处罚,拿几百块钱、送几包烟、请吃顿饭的事经常会碰到。面对金钱利诱,刘志新从不动心,始终坚守底线,他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钱再少、礼再轻,一旦进入自己的腰包,就玷污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公安的声誉。
2022年,一位酒后驾驶的司机被查获后,向刘志新递出了一个红包,希望能不予处理。当时刘志新就呵斥道:不要在我这行这一套,该怎么处理就要怎么处理。最后,该名司机因饮酒驾驶,被记扣驾驶证12分、罚款1000元。
2023年1月,孟公镇九龙村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当事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其企图躲避法律追究,带五万元现金到中队,被当场严肃拒绝。刘志新的廉洁执法、铁面无私,被过往驾驶员所公认。
人到中年的刘志新对工作的那份炽热之情从未褪去,他一直奔走在辖区的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间小路上,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深得同事、群众的高度认可。
风吹雪打,日晒雨淋,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身为交警的刘志新坚守为民初心,恪尽职守,公正执法,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自觉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新化公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