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上饶7月30日消息(通讯员 边学彬)经过价格监审、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程序,经上饶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该市市本级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上饶市污水集中处理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达标污水的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按照省定的最低标准执行。
其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居民由原来0.8元/吨调整为0.95元/吨;非居民由原来工业、行政事业0.8元/吨,经营和基建1.2元/吨统一调整为1.4元/吨;特种行业有原来1.2元/吨调整为1.4元/吨;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水户,根据实际用水用途分别参照以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