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截止日期已经进入倒计时,2020年6月30日之前务必为已购买的非合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挂牌,逾期将停止办理非合规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2020年7月1日起未办理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注册率,本着便民利民原则,一大队将业务权限下放,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端午假期前后,按照大队统一部署,一大队车管所积极对接“青桔”等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企业,利用节假日不休息一对一开展网上挂牌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由于共享电动车数量多、流动性大、放置分散,给挂牌工作带来很大阻力。民警与管理企业对接,施行一对一服务,拿着合格证一辆一辆在城区寻找,并完成挂牌,确保工作举措落实到位,目标如期完成。
交警提醒:
1. 用户在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前,请对车身、刹车、踏板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使用安全。管理企业也要定期对别讲进行安全维护,杜绝事故隐患。
2.家长(监护人)要督促未满16周岁的孩子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骑行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骑行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红灯停、绿灯行”,行经路口请下车推行,走斑马线。
4.不逆行、不猛拐、不横穿马路,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确保骑行安全。
来源:延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