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介绍,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四大基本特点:
一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从各地统计来看,不少地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上升态势,个别地方上升幅度较大,而且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
二是从犯罪类型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比例较高。而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害案件比例较大,不少地方达60%多。
三是从被害对象看,留守儿童、低龄儿童受侵害的问题突出。从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起诉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总人数的7.08%,在一些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比例则更高。
四是从犯罪主体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此外,史卫忠还指出,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目前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