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2月19日讯(通讯员 唐怡)近日,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12月13日,邵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图为查处的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
当日17时许,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迅速拦停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在车里发现了大量的烟花爆竹,车厢内也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运输方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及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驾驶车辆私自运输烟花爆竹。
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已被邵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邵阳县警方提示;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等会造成安全隐患和危害生态环境的物质,均属危险物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