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来院参加案件评议会,就一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公开听取意见。
评议会上,承办该案件的员额检察官王求明介绍了案情,并就人民监督员的有关提问进行了解答。人民监督员在公开审查程序中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建议给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不诉处理。”一名人民监督员如是说。参与评议的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就案件处理提交了书面建议。
为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城步检察院坚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来院公开审查和评议不服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促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从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近年来,该院执法办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获得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吴中平 杨琼玲 袁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