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国 /Jiang Guo
男,1974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律硕士。1996年进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调入审判监督庭,现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姜国同志长期奋战在审判监督工作条线,坚持公正司法,依法精准纠错,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的业务能力、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领导、同事的认可和当事人的尊重。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守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堡垒。近5年自办及参办案件1732件,无一被发改,准确率100%,一批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骨头案”得到妥善化解,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坚持法情理贯通融合,着力多维解纷,追求案结事了、终局解纷,近5年审结的民事再审案件(含再审上诉)调撤率达44%。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淮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
他性格温和,少言寡语,为人低调,但是审判业绩却很“亮眼”:2017年以来共审结审判监督案件549件,担任审判长和参办案件分别为493件、890件,无一件案件被发改,民事再审案件(含上诉)调撤率达44%。
他化解了一个个案情复杂、矛盾尖锐、信访压力大的“骨头案”,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获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他,就是在审判监督岗位上默默奋战十八年、孜孜不倦寻求“最优解”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姜国。
敢于担当,坚守“公平正义”
“
审判监督肩负着群众对司法最后的期盼,无论案件大小都应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原则,努力让每一个案件体现公平正义。
姜国在学习本上这样写到。
2017年以来,他共对65件申请再审案件提起再审,对50件再审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对多起涉嫌套路贷或虚假诉讼案依法提起再审,并将涉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数起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改判,保护了夫妻非举债一方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5月,姜国承办了两家公司因合同纠纷争执不下的再审案件。两家公司是多年合作关系,很多经济往来并不规范,有的甚至是口头约定,而且因为时间久远,相关证人已经离职甚至不知去向,让案件事实的查明成为一项“不可能的事情”。在案件审理中,姜国发现,双方对数据的分歧已经成为矛盾的关键点。他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将案件事实理清楚。经过几个通宵的熬夜,将案件的所有材料逐一整理;为了找到相关证人,他拨打了无数个电话,辗转省内外多地,将“不可能理清楚”的账“理清”了。最终,这份证据确凿的账本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双方按照该账目付清了款项,这起闹了多年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综合施策,追求“事心双解”
再审案件都已经过一审、二审程序,涉案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积怨较深,铁了心都找个说法,而且,经过长期诉讼,当事人的耐心明显不足,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化解难度较大。
从踏上审判监督岗位开始,姜国就把案结事了、终局解纷作为目标追求,通过认真阅卷、耐心倾听、把握症结、换位思考,结合调解和解、瑕疵弥补、司法求助等多种方式,解开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死结”,钝化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在接手一起信访案件时,姜国发现,该案的信访材料竟然比证据材料还多,仅车票就粘贴了好几页纸。当事人郑某长期信访,一言不合就大吵大闹,并扬言采取“更为过激”的行为。经过多方了解,姜国得知,涉诉案件判决后不久,郑某丈夫便去世,随后自己得了一场大病,孩子成绩较差又不服管教……生活的种种不如意让郑某情绪处于崩溃边缘,她便将种种不幸统统归结于当年的那起案件,开始对案件不断上访信访。
谈话中,姜国一遍又一遍地听郑某讲述她这么多年的苦,讲述自己得不到孩子的理解等。对郑某毫无逻辑的情绪倾诉,姜国耐心倾听,仔细记录。几天后,当看到姜国整理出的“子女上学”“身体较差”等明细表,以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列出的举措时,郑某深受震撼。郑某第一次承认:“每次在上访地点大哭一场,心情才会好一些……其实我也知道自己这样没有什么意义。”终于,在姜国耐心疏导下,这起信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郑某也走上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苦干巧干,实现“对症下药”
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案件前期调查中,很多人都说“这个矛盾化解不了”,但是几天之后,姜国却能拿来双方签订的调解书。秘诀在哪?除了辛勤付出,姜国归结于“找准突破点”。
去年,姜国曾审理过皇某兄弟姐妹的析产案件。这一大家子除了该案外,还有多起案件已审或在审,案件缘由五花八门,有的为院里的大树到底归谁,有的是路过门口吐了一口痰造成冲突……姜国深知,如果矛盾根源得不到解决,类似的案件一定还会出现。一家人究竟因为什么从亲人变成仇人?姜国开始了寻根问底,在谈话中寻找蛛丝马迹,向村里的老年人了解相关情况,终于得知一家人的矛盾爆发是从分家开始的:照顾老人较多的一方觉得自己“吃亏了”,没照顾老人的一方觉得老人的收入肯定被“私吞”了,再加上沟通不畅,问题越来越大。
找到了“病根”,就可以“对症下药”了。姜国多次组织调解,并邀请家里受尊敬的长辈参与,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分析,把事情摊开来说。在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姜国还到现场督促兑现,将多年不相往来的亲人们拉到了一起。兄弟姐妹和好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起到法院送上锦旗,向姜国法官表示感谢。
勤学善思,锻造“业务专家”
姜国在大学期间学的并不是法学专业,却靠着对法律的热情和不懈的努力,获得复旦大学法律函授本科学历和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坚持“学中干”“干中学”,逐步成长为审判监督方面的“业务专家”。
淮安中院审监庭除审理审判监督案件外,还先后负责审理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确认、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案件。姜国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做到既全又专。其承办的某粮管所等案外人申请撤销生效判决案件,是淮安地区第一例此类案件。当时缺乏具体规定,也没有案例可供借鉴。姜国探索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对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原告主体资格、起诉条件、审查范围、裁判文书撰写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最终该案得到圆满处理。该案的审结也为此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第三人撤销之诉也成为发现虚假诉讼的重要渠道。为让更多人识破虚假宣传的伎俩,姜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第三人撤销之诉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其编报的案例也入选全省审判监督十大案例。
姜国还积极应对诉讼法和再审制度改革带来的风险挑战。在总判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撰写了《建立规范有序和灵活高效的听证审查机制》、《构建化解矛盾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等材料,在全省法院会议进行交流。针对近年来申请再审案件数量较多等问题,他深度开展调查研究,相关调研文章在《审判研究》等报刊发表。
作者:赵大为(淮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