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7日,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标准,从规范电动车安全、文明驾驶入手,再次组织大祥、双清、北塔交警大队上路执法,依法严查电动车逆向行驶,先后对968名逆向行驶的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和教育,引导他们出行要“文明些”,莫做“逆行者”,争做文明交通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
电动车逆向行驶不仅有损文明城市形象,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11月4日上午,交警支队组织新闻记者,在大祥区青龙桥头对电动车逆向行驶行为进行抓拍,一些电动车驾驶人看到记者抓拍调转车头就跑,一些来不及躲避的驾驶人只好央求:“不要拍,不要拍,不要曝光啊!”短短10分钟就有5台电动车,从青龙桥逆向行驶进入红旗路,穿插在迎面而来的滚滚的机动车车流中,成了路面上最抢眼的“逆行者”,殊不知自己的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损文明邵阳形象。
电动车逆向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1至8月,大祥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176起,其中交通肇事逃逸26起,受伤210人,造成财产损失约86万元。由于电动车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很难得到及时赔偿和救治,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1月27日零点,在大祥区高架桥上,一辆小型汽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至高架桥中段时,与一辆由北向南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身亡。事故发生时,当时路面车辆很少,电动车驾驶人为赶时间送外卖,置自身与他人的安全不顾,在道路中间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8月23日12时许,在大祥区红旗路,一台送快递的电动车因逆向行驶与跨越护栏的行人发生相撞,事故造成当事人双方倒在地上,驾驶人以为行人没事,在事故未处理完时就驾车离开,缺乏法律意识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居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本来对方违法跨越护栏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最终却因自己逆向行驶和肇事逃逸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家都明白电动车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何还有少数驾驶人知法犯法?通过调查发现,除了方便行驶外,还认为交警不会对他们进行处罚。电动车逆向行驶到底会不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参与,只有守法驾驶,才能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在全市上下齐心同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当下,电动车驾驶人无论是作为邵阳市民,还是交通参与者,都应敬畏交通法规,一起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黎园园 姚慧芳 伍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