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日公布《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发布了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22条举措,进一步扩大了科研机构的自主权,重点支持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
方案的重点是为科技创新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在为科研机构“松绑”方面,该方案提出,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
今后,在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用外,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用提供明细,并取消监管银行和10%的项目验收保证金等要求。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资助金额较低、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在支持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方面,该方案提出,每年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30%以上要持续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并支持企业建设研究院,由企业梳理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技术参数指标,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攻克核心关键技术,引领新技术研发与应用。
方案还提出,强化科技创新合作,促进深港创新主体深度融合发展,允许科研资金跨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