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捆绑销售、哄抬蔬菜价格、房租价格串通将被严处
本报讯(记者 贾蕴)随着中秋、国庆来临,节日消费需求集中释放,消费者大量跨区流动,是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出现价格违法行为的多发期。近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两节期间我省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
景区门票价格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话题。我省要求各地对景区门票价格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查处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特殊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价外加价、强制代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对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将加强
监管。受季节变动自然灾害等影响,近期一些地区蔬菜、鸡蛋等生活必需的农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我省要求各市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蔬菜等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中秋、国庆适逢住房租赁和商品房销售旺季,我省将严厉整治房租价格串通、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哄抬房租、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
同时,着力规范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