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直击环境部约谈会:山西临汾市长对监测数据造假“痛定思痛”
10点的约谈会,山西省政府、临汾市政府的官员们提前40多分钟就到了会场。在站门边,远远地看着第一排桌子上自己的名牌,谁都没有坐,大家都聚在会场的后门边来来回回地转悠,心情沉重。
今天(6日)上午,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组织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采样系统受到人为干扰,并在查实有关情况后依法移送公安部。4月11日,公安部将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机关。山西省迅速组织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送起诉。
经调查,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许冬等人故意实施破坏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行为。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中,负责监测站运维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其余11人分别处以拘役4至6个月,缓刑8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处罚。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约谈会上,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说。
刘长根说,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并公开通报西安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教训深刻,影响恶劣。
“临汾市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实干,而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严重背离了中央要求,严重误导了环境决策,严重侵害了公众知情权,严重伤害了政府公信力,情节十分严重。”刘长根说。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在约谈会上分析说,临汾事件暴露当地政府履行职责不力。他说,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年内被干扰近百次,成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场所,特别是曾经出现报案并对有关人员实施过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引起重视,仍未落实职责,仍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工作责任严重缺失。”张京麒说。
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政府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问题被原环境保护部约谈,并同步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但2017年上半年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仍然不降反升。对此,临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对过去存在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未汲取教训,对可能出现的干预监测数据行为没有进行警示,导致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再次发生,且长时间没有得到制止。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山西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也引起全国人大高度重视。7月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透露,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约谈会上,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表示,“痛定思痛,汲取教训,深刻反思,狠抓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临汾市要深刻汲取教训,全面举一反三,依纪严肃问责,并以案为鉴,加强警示,压实责任,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刘长根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干预环境监测数据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