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加快产业布局完善 综合实力再获提升

2018-08-05 18:07:10    来源:中国基层网财经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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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层网财经》文/杨洋

8月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新材”)发布《资产购买公告》,根据公告显示,康欣新材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罗稚程、罗水旺所持有的朝翔竹木 70% 股权。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1231日,朝翔竹木账面总资产为4428.76 万元,负债为3108.72 万元,净资产1320.04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9,924.18 万元,增值 8604.14 万元,增值率 651.81%,康欣新材与交易对方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朝翔竹木 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中,康欣新材取得朝翔竹木70%股权,朝翔竹木的企业法人地位不发生变化,其员工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仍由朝翔竹木按照其与现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不涉及人员安置。

此外,2018428日,曾意(作为协议甲方)与康欣新材(作为协议乙方)及鑫隆竹业(作为协议丙方)共同签署了《托管协议》,约定由康欣新材受托管理鑫隆竹业,期限三年,康欣新材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支持以确保鑫隆竹业在托管期间的正常 生产经营。

托管标的为曾意持有的鑫隆竹业 70%的股权(对应3500万元出资额)。上述《托管协议》已经康欣新材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生效。在托管期内,若鑫隆竹业满足收购条件,康欣新材可提前进行股权收购。托管期届满,若仍达不到并购条件,双方可协商继续延长托管期限或终止托管。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截至公告出具之日,康欣新材已按《托管协议》之约定以借款形式向鑫隆竹业提供人民币200万元的流动性资金支持,鑫隆竹业须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利息,按季度支付。而目前,鑫隆竹业70%的股权的由曾意拥有,且处于质押状态。根据2016113日曾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曾意将所持托管标的70%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目前,曾意正在办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此次通过收购朝翔竹木70%股权和受托管理鑫隆竹业70%股权,康欣新材将完善生产布局,丰富公司集装箱底板的产品线,增加产品的多样性,提高产品生产能力、供货及时性,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的综合实力以及经营业绩将提升。对收购事项的后续进展,《中国基层网财经》将予以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杜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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