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至6月期间,未成年人小刘在宁某的教唆下,凌晨1时至3时,伙同宁某、宋某连续多次盗窃他人靑李子,经鉴定被盗靑李子总价值1296元,之后该案件被移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小刘和宁某均为未成年人,周至县检察院“爱在检徽下”未检独立办案单元收到案件后,按照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暂行办法”、“必须跑一次便民措施”要求,走访涉罪未成年人所属村镇、家中,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从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社会交往、犯罪原因、社会保障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社会评估分析,制作了调查报告,作为后期案件处理、量刑建议和帮教工作的参考依据。
在进行社会调查的之后,未检干警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以及他们的父母分别进行“1对1”法治宣传教育,并给他们送去该院王晓明检察长主编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口袋书”,以提高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敬畏法律的意识。
今年10月份,周至县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必须跑一次便民措施”,该院“爱在检徽下”未检独立办案单元积极响应,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对涉罪未成年人全部进行社会调查,为公正处理案件、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参考,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作者:郭月宁、寇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