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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五年成效显著

2024-01-29 12:35:2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为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屏山县采取四大举措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五年成效显著。

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一是各级党委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县委支持人大执法监督检查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党委工作部门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和活动。二是健全党委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2次党委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三是健全党委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制度。县委领导每年开展1—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深入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区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各乡镇、各部门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积极为县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建言献策。四是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法》等赋予的法定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推动解决1—2项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每季度听取工作汇报,对贯彻落实重大部署提出具体举措,组织推动实施。二是实行监督管理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各乡镇和县食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满足日常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设等需要,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四是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政府牵头对耕地源头污染、农药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农村假劣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治理,跟踪督办,统筹推动落实。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公布辖区内监督执法信息和典型案件,全县无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强化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食品安全责任

一是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督促县级部门按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二是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主动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就重大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方面,共享资源、互通信息,提升协同共治能力。

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其他负责人实行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作为年度报告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将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三是强化考核评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绩效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考核体系,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四是实施约谈通报。健全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警示通报、约谈。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力,造成本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地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等情形,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屏山县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起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守住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廖明贵)

[责任编辑:严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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