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平率领县应急管理局、文江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到高县得狼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及山洪、地灾检查。
检查时,得狼煤矿值班人员在职在岗,煤矿处于停产状态,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平查阅了防汛等相关资料,检查了工业广场、监控室及矿区周边河流、山体等地方。
最后,龚平指出:一是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矿领导必须在职在岗,驻矿安监员必须24小时驻矿监管。二是暴雨预警发出后,必须按要求紧急避险撤人到安全地点。三是加强对矿区周边河流、山体的观察,发现异常或险情,立即报告并撤人。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一停四不停”工作。五是完善报警预警撤人记录。(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