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 吴星 刘博)为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配合县委政府关于国有固定资产清查行动。6月1日上午,新化县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欧阳昌富带领合作指导股一行上门服务,对该处资产内房屋维修、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全方位排查,向业主提出整改要求、宣传安全生产。租赁方业主在整改通知上签收认领了通知书。
通过本次上门行动,新化县供销合作联社进一步规范了资产出租管理,落实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对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具有积极意义。
新化县供销社成立于1951年,2003年始于上级要求,实行以“两个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改革。时至今日,县社有资产8处,本次安全检查的上梅街道工农河门面即为其中一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