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4月18日讯手机卡、银行卡是生活中人们必不可少的东西,但是“两卡”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眼中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近些年,我国大力治理两卡违法犯罪“两卡”的获得难度不断加大,骗子们也是想方设法不断用高额的报酬,引诱着群众越过法律的边界,部分群众由于社会阅历浅、法治观念薄,容易被诈骗分子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 。
真实案例
4月11日,高沙派出所成功劝投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人。近日,高沙派出所接到线索称,辖区居民杨某亮(男,35岁)银行卡账户异常,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规劝工作,与家属取得联系并宣讲法律政策,阐明利害关系,成功规劝违法行为人杨某亮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杨某亮于2024年4月8日在明知不能随意出借银行卡的前提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分子用于“刷流水”,涉案资金达3.7万余元,违法行为人杨某亮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亮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居民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通讯员蒋景芬、尹钰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