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7月29日讯(通讯员 潘浩 尹方倩)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切实提升民警的行政执法能力,7月25日下午,湖南省洞口县公安局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与行政审判实物》专题培训。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尹志群主持并讲话,在家局党委成员,机关全体执法办案民辅警在县局主会场参加培训,培训以视频形式开至各派出所。
图为培训主会场
本次培训邀请了湖南省行政审判专家组成员、武冈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罗斌授课,罗斌重点围绕行政处罚与行政审判实务,结合违法案例,从行政处罚的内涵和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证据的收集、行政处罚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中,罗斌结合公安机关行政办案的特点,总结了行政办案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提出在今后的执法办案和应诉中要树立“四种意识”,即依法行政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正当意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意识。同时,在培训结束后,罗斌还对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参训民警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收获颇丰,在以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一定要将所学内容拓展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严格依法办案,不断锤炼自身的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洞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