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6月6日讯(通讯员 邓建华 陆荣 刘惠芳)6月2日14时40分许,在湖南省邵阳县大道九公桥四联村路段,一辆湘E6***9牌棕色小车突然快速冲向绿化带,撞倒里面的路灯杆后,导致路灯杆受损横倒在马路中央。因未摆放警示标志,15时10分许,刘某驾驶湘EG***6牌车辆躲闪不及,直接撞向路灯杆,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附近群众纷纷上前帮忙,将受损车辆从绿化带成功拖出。
此次事故造成湘E6***9小车车头严重受损变形,绿化带及路灯杆等道路公共设施不同程度受损;湘EG***6挡风玻璃破碎,所幸均无人员受伤。经了解,当天湘E6***9驾驶人邓某某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拍打车上突然出现的蚊子,没有注意前方路况,导致车辆跑偏冲向绿化带。民警认定,邓某某驾车时分心,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二次事故由刘某负主要责任,邓某某负次要责任。
邵阳县交警提醒:开车时分心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分心驾驶,谨防事故发生。当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在车辆后方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
(来源:邵阳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