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为两位农民工追回了装饰装修合同的保证金。
2019年7月25日,原告邱某与被告邓某斌两位农民工就岳阳大汉新城B区一、二、三期外墙漆施工工程项目签订《内部合作协议书》,后原告邱某向被告支付保证金5万元,被告出具收条予以确认,并在收条中注明:此笔5万元资金在签订岳阳大汉集团外墙项目合作合同起30天至45天全额退还。因该工程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并未动工,被告自愿向原告出具《承诺书》,表明将在2019年11月4日前退还所收取原告保证金5万元,若不能及时退还,将按照月息三分计算利息。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他该笔款项,被告却一直拒不返还。
原告在起诉被告时,向承办法官杜法官说,被告已经联系不上了,希望能够公告送达给被告,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后来,承办法官利用被告的手机号码通过搜索不同社交软件,终于联系上的被告。通过法官反复释明,被告承认收了保证金5万元,但是被告只拿了4万元,同意将4万元返还给原告。
因为疫情影响,原告所在村的县际班车还未开通。为了早日帮助原告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联系上被告的第二天,承办法官一行就驱车128公里前往原告所在地接上原告,再驱车175公里来到被告所在地。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4万元给原告。此案得到圆满解决。(唐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