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湖南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0余名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了一起腾退房屋案件,顺利将该涉案房屋腾空。
1997年底至1998年4月,周某甲之父在岳阳县某村建设了一栋三层楼的住宅。房屋修建后,周某甲之父将其中的一间房屋借给周某乙之父经营诊所,其父去世后,周某乙继续使用该房屋开诊所。因周某甲长年在外务工,直至2015年准备收回房屋时,周某乙却以自己已买下房屋为由拒不归还。2017年周某甲将周某乙诉至本院,本院判决由周某乙将上述房屋返还给周某甲,但此后周某乙并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执行干警对现场物品进行登记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约谈,要求其返还房屋配合执行,但均遭其拒绝。执行法官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情况后,经研究决定对被执行人发布了强制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主动腾退所侵占房屋,但是到期后被执行人迟迟不肯腾退房屋。
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理并搬离
4月1日上午,执行法官在村书记和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和登记,在腾房的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母亲准备进入腾房现场阻扰,被维持现场秩序的法警拦下,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才逐渐平复情绪并接受执行工作。同时,通过移动执行APP软件的连线功能,院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对现场情况做指导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随着最后一车的物品被送往被执行人家中,腾房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此次腾房行动是岳阳县人民法院今年来打响“决胜执行难”的第一仗,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许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