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利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隔空开庭审理了张某涉嫌犯非法采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被告人张某明知秦某组织采砂船在长江水域非法采砂,仍使用自己的自卸驳船,以5元每吨的价格帮助秦某过驳江砂,驳运江砂21.63万吨,价值约为1112万元,收取过驳费108.1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在“云端”隔空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快速高效,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合议后另期宣判。
据悉,这是临湘市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第一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也是利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审理的第一件刑事案件。下一步,临湘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湖南移动微法院、云间网上庭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在降低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的同时保证审判工作不中断、不延后,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徐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