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德兴2月27日消息(通讯员 蒋运辉)2019年2月26日上午,德兴一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谢某一同前来万村司法所,请求给予调解双方之间的离婚纠纷,经过询问得知,李某与谢某之间属于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子,婚后由于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导致各种矛盾发生,吵吵闹闹到已无法挽回的离婚地步,最后因离婚后双方的要求不一,无法协商,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在接到申请后,该司法所便立即和大田村市级骨干法律明白人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先是开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两个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够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但是在劝和的过程中,发现两个人性格不合、三观不同,日子没法过下去。事已至此,再做工作也无济于事。但双方的焦点问题是房屋所有权。在骨干法律明白人的认真的分析和耐心的劝说下,双方终于就房屋所有权达成一致,自愿协议离婚。
此次调解通过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纠纷,并在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