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文件,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中来定位、谋划和推进,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健全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等途径,全力服务和保障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战略实施。
该院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动对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主动跟进、及时回应重特大项目建设法治保障需求。
强化法治理念,遵循市场规律,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方位全流程提升商事审判质量,精心打造“法润民企”活动品牌,深化“啄木鸟”法律体检服务。
进一步畅通“执转破”渠道、探索“立转破”新路,常态运行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围绕打造“双循环”重要枢纽节点,巩固完善枢纽经济司法保障机制。健全跨域司法协同机制,加强法治园区府院联动共建工作,依法支持园区建设。
大力加强涉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案件审执工作,促进“现代化空间格局”形成。服务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提升城市服务效能。充分用好“问题楼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涉“问题楼盘”纠纷案件实质有效化解。积极服务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加强对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产品。依法服务推进淮安古城更新行动。实施“一法庭一品牌”创优项目,加大对乡风民俗和村规民约的规范引导力度,为基层“五治融合”注入更加强劲的司法动能。
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推进执行“破壁”升级,实施“易执行”项目。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助推生产要素快速流转。
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服务“现代化生态样板”打造。助力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服务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洪泽湖禁捕退捕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深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实践。
加强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实施“五位一体”生态司法筑防项目。促进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以司法手段助推“双碳”目标落地。
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助力“现代化美好生活”开创。实施“全域诉服”示范项目,两级法院全部设立全域诉服窗口,推进诉讼服务事项一窗通办、跨域联办、一次办好。围绕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心全意办好 “安心消费·司法护卫”活动、“根治欠薪·司法助力”活动、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深化活动、“一码解纷”智调平台市域推广活动、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春风化雨·法润民心”双线普法活动等六件司法惠民实事。
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成效,推动“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无讼”乡村(社区)建设,大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加强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推广应用“一码解纷”智慧调解新模式。积极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力助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供稿 | 赵大为 解思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