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该县环保局、水务局及农业农村局开展水源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了全县人民的饮水安全,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担当。
今年以来,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专项巡查。巡查中发现,境内戴楼街道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存在渔业捕捞,二级保护区存在堆放生活垃圾问题。发现上述污染隐患后,该院民行检察干警立即对渔业捕捞及污染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并先行口头建议环保和水务两部门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
鉴于该污染隐患存在监督必要性与紧迫性,该院以共赢监督理念为指引,积极与环保、水务部门就水源地保护规范、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及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沟通,达成公益保护共识,同时向环保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以期通过法律途径,推动环保部门依法正确履职,切实肩负起保护社会公益的重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环保、水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水源地巡查登记制度。根据诉前检察建议内容,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三方联合对该县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制定巡查值日表,建立巡查登记制,将巡查时间、路线、人员及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记录在案,以备后续监督检查。二是集中清理保护区生活垃圾。由水务局组织人员对水源地保护区,尤其是取水口附近区域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并对保护区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垃圾不过夜,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及时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三是联合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水务局、环保局对水源地保护区非法捕捞行为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检查船只3艘,清理地笼网48条,其他网具5条。(顾善俊、郑文、杨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