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德兴4月22日消息(通讯员 邵慧萍)近日,德兴市银城街道银泉社区一居民与德兴市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器官捐献协议,以此感谢社会对他的帮助。
遗体器官捐赠是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公益之举。但是,对有些人来说,捐出亲属或自己的遗体,感情上很难接受。银泉居民刘某60余岁,未婚无子女,身患侏儒症 ,属“三无人员”,家境贫寒。多年来,街道、社区为他申请廉租房,纳入低保户和城市扶贫户,在生活上给他关心和关爱。“如果没有街道、社区对我的帮助,我走不到今天。”刘某反复这样说。
偶然得知有遗体捐赠这一政策,刘某主动和有关部门联系,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也积极与市红十字会联系,4月18日,银城街道综治专职副主任张爱华陪同市红十字会会长张春莲前往他家,帮助他完成了遗体捐赠登记,正式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因为帮助是互相的,别人帮助了我,我就应该要回报这个社会。”刘某不善言辞,签署协议时,他一再说,这是他的小小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