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美团公司协商在城区规划了30个点位,共投放了150辆共享电动车。投放以来,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不仅方便了群众的出行,也为群众提供了生活上便利,大大提高了共享电动车的使用率。
近期,据群众反映,有些地方未设置点位,不能及时的使用到共享电动车。结合实际情况,城管局领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立即带队对城区前期布点情况进行调研,对原有的一些布点做出了合理的调整。再次根据群众的使用需求增设了27处,增加了150辆共享电动车,方便了更多群众的出行。
最后,黄龙城管提醒广大群众:在骑乘共享电动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归还时应规范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通道和消防通道,更不能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内,切记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他人。
供稿|薛 蕊 编辑|文 静 审核|顾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