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
2019年3月2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张建峡为首的22人恶势力集团案和以方鹏为首的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4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群众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宣判现场
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8月以来,以张建峡为首恶势力集团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建峡有期徒刑13年;对其他21名被告分别判处了5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宣判现场
自2016年以来,以方鹏为首的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三门峡市及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进行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盗窃、殴打他人、聚众造势等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查实刑事犯罪18起,违法活动7起。其中抢劫1起、寻衅滋事8起、故意伤害3起、敲诈勒索1起、聚众斗殴1起,盗窃3起、诈骗1起。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方鹏有期徒刑23年;对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2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体现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和知晓率;通过对黑恶势力的严厉打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两级法院要在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审判,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把群众愿望的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确保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后胜利。(张沙沙、梅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