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内蒙古赤峰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和“草根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赤峰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于海,赤峰市政协副主席南振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潘永如、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赤峰市市政法委副书记王琳琮、赤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屈伟、赤峰市司法局局长牛芳泽、赤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彦华等出席。
本次活动由赤峰市委政法委、赤峰市委宣传部、赤峰市司法局、赤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赤峰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经过动员部署、推荐初选、公示投票、终评核定等程序评出获奖者。自2014年以来,赤峰市已经连续5年在国家宪法日举办“法治事件、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于海指出,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和“草根法治人物”是赤峰市法治工作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代表,从不同角度展现了法治赤峰的进程。为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要充分运用榜样的力量,大力宣传这些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法治事件、法治人物,提高全社会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引领全市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进一步推动法治赤峰建设。
赤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琳琮宣读了《关于表彰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草根法治人物”的决定》,对“赤峰市组建全区首家信访法律事务公益服务中心”、“智能法律机顶盒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区首支法治乌兰牧骑落户宁城”等十大“草根法治事件”和杨涛、陈明、王广和等十大“草根法治人物”进行了表彰。表彰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作者:郝天星、伍松、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