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承人将掀起中华文化全面复兴的新篇章
——中国传承人概念及其相关发展问题研究
作者: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首席专家、高端智库主任、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贾银忠
在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简称:大数据库中心)编纂的《中国传承人大典(卷一)》即将问世之际,编委会请我为此书写序,主要基于本人曾专门研究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著有三部非遗专著和数十篇相关论文的缘故。这些成果中尤以《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一书最有影响力,并成为不少高校相关专业博士点、硕士点、本科学生的首选教程,出版几年就发行了数十万册。故借此机会,我想就“传承人”这个概念以及所涉及的相关发展问题做一些阐释。首先,有必要对政府相关机构建档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致力于抢救保护的“传承人”有何异同?它们之间的关系与不同点在哪些方面。其次,谈谈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致力于抢救保护的“传承人”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前景的相关问题。
图:2020年中国传承人三大文旅盛会
一、关于“传承人”概念的异同问题
关于“传承人”这个概念,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而诞生、使用、推广、普及的,即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最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界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此《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划定是:“①口头传说(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②表演艺术;③社会风俗、礼仪、节庆;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这个划定范围内的非遗“传承人”,我将其概括为 “狭义传承人”,其原因是《公约》划定其保护的范围,其评选的保护名录及传承人也就被划定了范围。但就《公约》划定范围看,显然是有较多缺陷或短板;因为这个《公约》是在西方国家的价值观、文化观主导下诞生的,对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且具有56个民族的国度来讲,其涵盖的保护范围相对狭窄了一些,比如其它文化遗产,以及非遗范畴内的古文字等相关古老的传统文化就不在其保护范围内。《公约》的这一缺陷及其相关问题,我在2008年曾在北京参加“汶川5·12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评审研讨”期间,与孙宏开先生探讨过此问题,孙孙宏开先生等一批学者也非常赞同我的观点。鉴于此,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重点抢救保护的是“广义传承人”,其包括各级别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记忆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优秀次生文化的传承人,有潜力的未来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优秀传统文化与高科技融合发展领域的传承人,红色文化的传承人及其传播者等等。只要有了传承人,其传承的各类技艺、技术、技能等自然就会得到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的各种措施的保护和有序传承与发展。这就是“狭义传承人”与“广义传承人”的不同之处。
最关键的不同点: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的“广义传承人”还包括了整个文化遗产大类: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记忆文化遗产”“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国学传播领域里的相关保护、研究、传承、传播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甚至还包括我们“红色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者在内。本中心在今后评定的“广义传承人”中可能还将涵盖优秀少年传承人、青年传承人,甚至把评选和评定的范围扩大到全球华人的范围。那些经过长期的拜师学习,在各类学校研学中国传统文化,并达到较高水平的外籍人员,只要能长期致力于中国上述各领域的文化与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的,经过本中心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都可颁发受国家知识版权保护的证书,成为我们的“中国传承人”。一句话,本中心保护和评定的传承人十分鲜明的体现出三广特征:地域广、领域广、学科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回顾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致函各国,正式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估工作,并于2001年、2003年、2005年分三批公布了90项世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虽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工作成效明显。2003年,文化部、财政部等联合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了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部署、有序进行。随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并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指导方针,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2006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国高票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这既是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肯定,也是对我国传承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进行提出了要求。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已于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我国非遗抢救保护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的肯定。第一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中国成都成功举办,又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国政府要员的高度评价后,签定了《成都宣言》,从此将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永久落户在成都举办,每两年举办一次。并在成都建立了“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这大大提高了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知名度和软实力。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相关活动间隙性,阶段性的特点太突出;加之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列出的四级名录及其传承人,除国家级传承人有一定的传承人费用外,省级以下的除自找门路申请一点微薄活动费用、生活补助外,其他一般县级、地市级传承人几乎没有传承经费。所以四级保护名录中,除国家级传承人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开展工作外,其他三级传承人在保护工作方面的积极性都不是很高,有的甚至不愿意带徒弟。由于没有一定的经费做具体的传承工作,年轻人看见师父都窘况如此,自己当他的徒弟今后且不是更恼火?所以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学习这些赚不到钱的文化和技艺。况且国家级传承人的申报难度太大、太久,看不到希望,许多传承人都失去了信心。这样的现状和申报速度自然会导致许多传统技艺走向濒危和消失,许多珍贵和优秀的文化遗产也就被遗弃。10余年来,随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力度弱化等问题的出现,2021年8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一次有针对性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我们认为,这个《意见》的通知和下发,值得我国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反思,以及必须加大力度、速度保护和利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非遗的四级名录保护制,难以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我们谈及“非遗的四级名录保护制,难以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问题之前,还有必要对“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作相应的阐述。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文化领域。
1、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2、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们在本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回顾》章节中,已表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保护制度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这些问题我们认为还只是一般性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非遗保护的四级名录制,难以涵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原因是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文明古国之一,我国有56个民族,古往今来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文化也呈现出多样性。我国有古老的文字,记载了历史、政治、经济、哲学、文学、文化学、宗教学、伦理学、民族学、天文历法、科技、艺术、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医药、建筑等各类技艺和技术知识。从这些古文献来看,数千年来一直继承与传承了中华民族的基因和文化遗产精髓。我国至今虽然还保留着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在强势文化的冲击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流失、失传、消亡的危机。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其目的意义是深远的,是具有保存我国文化多样性作用的;同时,还具有丰富我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的重要价值。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创造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若将其置于全世界范围内进行比较,都是具有十分鲜明的独特性的,其涵盖的内容和学科也较为广泛,涉及20个门类和内容。虽然如此,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是事实,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严峻形势也是事实。就是基于上述诸多原因,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正是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中,出现的保护范围相对狭窄、保护相对单一,保护力度逐年弱化的趋势和窘况,才探索着建立自己的《中国传承·人才智库》平台、网络、服务体系、运营机构。
这个《中国传承·人才智库》平台经过两年多的运转,现在来看,其宗旨、目的都一直是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的。“中央要求,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在要实现的总体目标部分《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修订文物保护法。”《意见》中还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意见》在重要任务部分中提出“贯穿国民教育始终,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并且在这个部分特别强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重视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最后《意见》在《保护传承文化遗产》部分提出:“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我们从上述《意见》中可以看出,单以非遗的四级名录保护制,难以将抢救保护的范围覆盖到整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流域。所以,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所做的这一切都是:①在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和要求。②在积极探索一个全新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模式。③在积极创新一种为传承人服务,探索宣传推广和包装其人和产品的新路径,借用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扩大他们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他们的发展赋能、助力。④是为传承人的各类技艺和技术,产品创新一个面向全球传承与发展的营销平台。
四、树立“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的思想
我国政府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念是非常坚定的,并期望进一步唤起全国民众在这方面的保护意识。2007年5月23日以“传承民族文化、沟通人类文明、共建和谐世界”为主题的首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成都开幕,这是我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上的一大举动。在此间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论坛上,数十位国内外专家共同发表了《成都宣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生命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现,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这是世界上首个国际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言,以唤起全世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这次国际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举办,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唤起民众的保护意识。
2013年6月15日,以“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四川成都国际非遗博览园开幕。当时的文化部部长蔡武,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董伟,当时的四川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们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缔约国代表,多国文化部高级官员,以及中外非遗项目传承人、表演艺术家等近万人一直倡导“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这一主题思想的目的十分明确,意义非常深远。因此,我们也要树立“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的思想和意识,要把我国基层民众“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各地要继续发挥文化遗产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唤起广大民众对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倡导“人人都是中国传承人”的指导思想,决定了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的发展方向,发展格局,发展前景和未来,尤其能体现其引领作用与普世性价值。
与此同时,大数据库中心还将大力培养、培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研究人才,特别是培养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批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的专业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者。通过几年努力,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以高科技武装起来的中国传承人数据库队伍,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正常化轨道。
五、创新发展中国传承人品牌与平台模式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大数据库中心创建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品牌是:“中国传承人”,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有一句名言“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 。大数据库中心的“中国传承人”,一是具有民族知识产权的品牌;二是具有中国特色和风格的代表性品牌。它的问世有效解决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领域在传承过程中的各自为阵,没有统一打造国家文化品牌形象的问题。也使当前所泛称的“中国传统文化”,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产”等 ,都逐渐归类到中国自己的民族品牌中。同时,“中国传承人”品牌,还具有中国新时代背景下文化软实力的整体性特征,有非常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大数据库中心在创品牌的同时,还建立了完整的中国传承人IP体系。现已践行和推行的有中国传承人职业自律公约,中国传承人精神,中国传承人誓词,《我们是中国传承人》歌曲,中国传承人服饰、中国传承人系列品牌标识、中国传承人申报中心、传承人网、传承商城等,已建成了一套完整的保护与弘扬体系。
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责任。正因为有这样的责任感和创新理念,才促成了本传承人保护机构与平台的诞生和起步。目前大数据库中心已集“中国传承人发展高峰论坛、中国传承人产品博览会、中国传承人文旅产业园、中国传承人培训孵化园、中国传承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中国传承人博物馆、中国传承人艺术团、中国传承人春节联欢晚会、中国传承人艺术节” 于一体的发展模式。此模式的诞生和起步在当下来讲,仍然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再次,还具有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现实作用,具有维护祖国和谐与民族平等的重要作用。还主要有以下重要性作用: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必须强调我们的“中国传承人”,一定要增强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反对分裂,要为构建新时代“中国传承人”做表率,必须具有爱国主义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题是:“增强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反对分裂”;会议特别强调:“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我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根基,是民族团结之根本,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之魂。但是,长期性以来,国内外敌对分裂势力,一直在暗中实施着分裂我们国家和民族团结的丑恶勾当,致使我国一些地方的少数民族不认同自己是“炎黄子孙”和“中华民族”;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固本培元、凝心铸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取得显著成效。”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针锋相对的反对分裂,驳斥不认同自己属“炎黄子孙”,不认同自己是,“中华民族”的错误观点和意识。
(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中华民族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形成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体现。我们在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同时,更要加大力度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尊重和欣赏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华大家庭里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多元化发展,民族团结与民族爱国精神得到弘扬。利于唤起民族认同感,加强民族凝聚力。当下拯救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要抓紧保护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又面临失传或消失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利于文化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发展。
我们认为文化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是一个国家,或者是一个民族历史成就的基本识别标志。同时,文化又具有普遍性,它是不同文化之间增进理解、促进交流的重要基础之一,尊重文化多样性和不同文化间开展对话,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利于文化强国战略,伟大中国梦的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文化强国”的战略思想,多年来非常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还十分明确的指出“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
(三)创新模式为“中国传承人”对接市场与开创产业园区发展路径
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在努力为“中国传承人”探索和创新一种市场拓展模式,让“中国传承人”的作品、产品、技艺服务等,有市场销售渠道,有弟子可传授知识,还要让“中国传承人”名利双收。这个问题同样是文化遗产生产型、产业发展型保护的核心问题,为“中国传承人”创造出一条名利双收的路径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否则保护就不可持续性。赋能给“中国传承人”,让其产品与技艺、技能服务走向市场,传承与发展,是大数据库中心的重要工作和主要任务。绝不是将“中国传承人”的评定,收录入库后就不管了;而是要提高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帮助其产品进行国际国内市场销售推广。因此,大数据库中心才打造了传承商城,开展了线上、线下的一系列营销活动,目前传承人们的产品在商城得到认可,销量呈现上升趋势。同时,传承人们也要一边继续传承和传授技艺、技能;一边要紧密观察市场的需求,要把眼光“切换”到全国经济发展趋势与消费需求的宏观视角上来,而不是仅仅看到本地区消费和需求。依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一个区域人均GDP超过36000元人民币时,非物质消费需求将超过物质消费需求;因此,我们的“中国传承人”在未来的文旅、农旅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中是大有可为的。比如“大健康产业”也是当下极具市场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在我们的“中国传承人”中,目前有近一半是传承了祖上的独门医术、制药技术、医养一体的技术、技能的,这部分“中国传承人”就可利用自己所处的良好生态环境、技能与技艺条件切入其中,其发展空间是巨大的,前景也是无限美好的。
目前,本中心正在为“中国传承人”的发展开创和布局产业园区,产品集中出口基地,积极为传承人开创全新的盈利模式,使“中国传承人”入驻园区就有稳定收益,就有相对固定的学生来学习技艺和技能,就有热爱传统文化的优秀者前来拜师学艺。同时,大数据库中心还启动了文旅培训孵化+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目的是解决基层一级传承人的发展与基本生存和收益问题。还通过综合性培训项目给学校,给社区,给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普通退役军人,大学生等就业、创业的人群培训出一门高超的技艺、技术、技能。现在,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已准备在成都市等其他地方开创为“中国传承人”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园区,接下来拟在海南、重庆、云南、广西、贵州、江西等省市建立和开创适合传承人发展的产业园区和出口基地,逐步形成全国性传承人创业和传授技能,技艺的网络园区和实体产业园,最后发展成为面向全国传承人服务的,和谐的“中国传承人之家”。
(四)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人才荟萃
《中国传承人大典》是由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策划组织编纂的,它第一卷的问世时期,刚好临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所以,我们“中国传承人”大家庭发自内心的表达道:“尽快把《中国传承人大典》首卷印制出来,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本大典为第一卷,今后还将根据传承人入库的数量增加若干续卷。本卷主要收编的是前期获准入库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典型的传承人。这些传承人,目前活跃于当下社会的各阶层,以独特的技能、技艺为当今社会保存、守护、传授、传播、创造着美好的精神家园。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里的传承人,目前所传承的文化领域事象非常广,仅中华戏曲类就有33种;技艺文化遗产类的子类:杂技与武术20余种,各类传统舞蹈、民族乐器、曲艺等30余种;民俗手工艺类26种;饮食文化遗产类10余种;茶文化遗产类10余种;酒文化遗产酿造制作技艺类近20种;中医药文化遗产类(含制药)20余种。此外,其他优秀传统文化综合类多达100余种。
所以,在我们的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可谓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有的传承人的精湛技能、技艺绝不亚于我国“大国工匠”的水平;有的“中国传承人”保护和传授着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的传承人本身已经是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又重新申请加入到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机构中发挥着明星般作用;有不少传承人被相关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将其相关技能、技艺带到了大学课堂;有的传承人其本身原来就是高校的教授,他们中间还有享受国务院津贴的高端人才;有的传承人将传统文化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开辟出生物科技与民族医药结合的产业范例;特别使人震惊的是有的传承人已将前沿科技——量子科学与传统文化结合,开发出系列的五行文化量子养生锅;有的传承人已经走出国门,在异国他乡生根开花,接出了中华文化传承与弘扬的硕果,谱写出灿烂的人生道路,向全世界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精神风貌。
最后,“中国传承人”荣誉品牌,以传承人网——《中国传承·人才智库》为核心依托平台,是宣传、推广、专业服务的官方平台,为全国以及“一带一路”各国(地区)的优秀中华文化传承人和中华文化遗产传承企业提供一个宣传、展示、推广、助力发展等专业服务的媒介,围绕人才智库为核心,积极开展传承人产业发展模式的创新思路,从人才、品牌、产品、孵化、基地、培训、产业各方面形成链来做整体营销宣传服务,包装提升传承人个人及其企业、产品等整体公众形象,形成品牌影响力,助推每位“中国传承人”及其企业的大发展。
2021年3月28日撰稿
2021年8月23日修订
附:作者简介
图: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贾银忠
贾银忠,出生于1958年,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人。高中毕业后插队当知青,1977年恢复高考后考入西南民族大学中文系,1982年1月毕业留校任教。现为西南民族大学教授、中国传承人大数据库中心首席专家、高端智库主任、中国传承人发展高峰论坛终身主席。
贾银忠主讲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有:旅游市场学、生态旅游、生态经济、旅游饭店管理、旅游经济、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旅游资源学、民族文化学、民族文化产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民族旅游文化学、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贾银忠主要研究特长和研究方向:史学、民族学、人类学、宗教学、彝学、羌学、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著有24部学术专著。此外,贾银忠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主持国家级重大产业化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3项,还先后主持四川省科技攻关重大项目3项,主持省级科研项目5项。研究成果曾获部委级一等奖2项,省部委级二等奖3项,省人民政府三等奖2项。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贾银忠作为国家旅游局、四川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科技厅、省科技顾问团的“灾后重建专家组成员”,在恢复重建的三年中,数十次深入灾区调研,规划重建相关项目。此外,贾银忠一直关注与推动民族传统文化、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发展、合理利用和科学规划,在这个领域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目前,贾银忠特别关注的研究领域:长江文明,即重点锁定长江上游的古巴蜀文明,即泛三星堆文化圈内相关历史、宗教、哲学、民俗、艺术等方面的研究。前期这方面的研究专著:《发现三星堆王族后裔—古蜀国鱼凫王后裔今昔调查研究》《西南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发展研究》《佛的根脉在中华—古蜀国泛三星堆时期古佛文化传播史研究》。近年在核心刊上发表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主要代表性论文有:《中华古佛文化研究的启示》《<宇宙人文论>与中华古道佛文化间的渊源关系研究》《古蜀国泛三星堆区域古佛文化之“飞天”研究》《中华伏羲裔族群孕育出世上最早的东方思想》等。
值班:郭子敬 审核:王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