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2020年7月29日清晨,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丁中队在吴堡双庙大桥设点开展第三季度“防风险 降事故”违法查处活动。6时30分许,一辆陕JR***2号农用车驶向检查点,民警对其进行拦截检查,执勤民警李君、刘航用酒精排场仪排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有酒后驾驶的涉嫌。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对其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分别为:56.5mg/100ml、54.2mg/100ml,驾驶人李某某有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处壹仟元罚款,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