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电动车交通守法率,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防止盗窃车辆非法买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部门总体部署,10月17日黄陵大队车管所从延安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领取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
10月22日上午,车管所张所长、卢所长带领民警上门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车管所所长仔细核对刘女士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CCC认证证书、车辆合格证、车架号、车辆照片及查验了实车后,李女士的电动车符合登记注册条件,依法给予注册登记,并为黄陵县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发放了号牌!
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温馨提示:关于电动车上牌的事情,一定不要错过办理时间。
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未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上牌的,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渡号牌注册登记,申领过渡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9月24日期间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参照过渡车辆政策执行。2019年9月24日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挂牌。
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指:没有脚踏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等其中一项超过电动自行车限值要求的电动二轮车,不包括二轮电动摩托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之后将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