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德兴9月10日消息(通讯员 陈诗涵)按规定着装,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表明身份的法定要件,具有严肃性、统一性,德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同时,各科室所队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提示提醒,严格督促检查,强化民警规范着装意识。
一、保持警容严整,按照规定配套穿着。该大队要求,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等。党员民警必须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树立德兴交警良好形象。
二、强化安全意识,规范着装。各中队民警在外出执勤时,必穿反光背心,携带执法记录仪、肩灯等单警防护装备;夜间执勤时必着防护服,持反光指挥棒,并开启警灯,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