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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公司存在这些“陷阱”

2018-07-06 11:16:59    来源:人民日报    访问:    

原标题:如何规避搬家“陷阱”

如何规避搬家“陷阱”(消费连线)

在目前搬家市场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的情况下,诸如坐地起价、搬运过程中物品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北京市海淀区郑先生近日通过网络预约了搬家服务,并与商家谈好使用1辆大车、2名工人,价格为900元。搬家当日,商家派来2辆小货车,并称因限行改用小货车,郑先生表示理解。可到搬家目的地后,对方突然以车辆增加为由提出加价要求,否则拒绝继续施工。郑先生虽然提出异议,但最终还是多付了300元。

从各地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来看,搬家公司存在以下“陷阱”:

一是用低价格吸引顾客,提供服务时再坐地起价。搬家公司一般是按照一车几百元不等来收费,但部分搬家公司会在消费者询问价格时打出“低价牌”,到现场则以各种理由要求加价。此外,“一车变两车”现象普遍。

二是为收“加车费”,车厢暗设夹层。很多消费者有这样的疑问,明明东西不多,怎么就需要装两车呢?事实上,搬家公司使用的基本都是厢式货车,个别搬家公司为了收取“加车费”,在车厢里做起了文章,通过设夹层缩小车内面积,原本一车就能装下的东西需要两车或另加小车才能装下,从而变相加价。

三是家电都按大件收费,加钱名目繁多。搬家公司在与消费者沟通时,往往简单告知钢琴、衣橱等大件要额外收费,但在实际搬运过程中,尺寸稍大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一律划为大件计费。不仅如此,楼层高了要收楼层费、书本多了要收超重费、车辆停放远了要收费、天热再额外收取辛苦费。

四是预约不签合同,搬完不开发票。市面上不乏临时搭班子的搬家公司,现找搬运工人。消费者打电话咨询时,公司承诺会签合同,但搬家时会以各种说辞拒签,收费时不开发票或收据,目的就是为了出现问题时推脱责任。

为避免遭遇搬家“陷阱”,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

选择正规公司。先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搬家企业注册登记情况,尽量选择有明确登记信息、固定经营地址的正规搬家公司。

商定费用细节。从哪儿搬到哪儿、具体楼层、有无电梯、有什么物品、家具是否需要拆装、有无单独收费项目、是否签合同、是否开具发票等,确保搬家公司不会再以各种理由加价。

检查搬家车辆。看车厢是否被人为加厚、车厢内是否有夹层等,在装车时也要督促物品的摆放,避免内松外紧浪费空间。此外,还要做好监督,在搬运过程中不要离开现场,以免丢失物品后无法厘清责任。

签订正式合同。预约时提前声明,不签合同不付费,合同条款签得越详细越好,搬完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一旦发生纠纷,应保存好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文利民

文利民

[责任编辑:王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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