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刚一上班,洪泽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书敬就接到王某的电话,主动来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王某夫妇经熟人介绍认识了申请执行人卢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卢某手里借了10万元,并约定了一年的还款期限。到了还款期,王某夫妇仍没有还款,卢某碍于朋友面子并未催要。又过了半年,卢某因手头紧,亟需用钱,便想到了王某所借的10万元。谁知,王某夫妇没有还钱的意思,并以自己无力偿还来搪塞。卢某见索要无果,便将王某夫妇起诉到了法院。
在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时间内,王某夫妇仍未偿还借款10万元,并有意躲避卢某。该案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承办人陈书敬,见双方是朋友关系,并做王某的工作,双方达成了和解。谁知,王某在仅仅履行了第一期款项后,便不再履行后面的二期。承办人陈书敬立即启动对王某夫妇的房产拍卖程序,拟为其手机电话定制失信彩铃,就在拍卖通知书送达王某的当天,他请求和申请人卢某谈谈,并请求法院停止拍卖其房产,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5月7日一早,王某就来到了法院,一次性将剩余款项7.3万元全部履行,并一再向法院表示悔过,如不及时履行,他的手机要被定制失信彩铃,在亲戚朋友面前将抬不起头;住房也将被拍卖,可能要“无家可归”了……
“法院的法官敬业、负责,很快就让我拿到了钱,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申请人卢某在接到钱时感动地说。
(作者:侍雨 杨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