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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2022-07-17 22:36:22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    访问:    


弘扬民主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印发长治市自建房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要求
按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
总体要求和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全面开展全市城乡自建房
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



一、排查范围。

对全市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前期已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自建住房,按原工作安排继续推进;用作经营场所、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再次进行逐户逐幢排查,建立完善房屋信息档案。

在城市,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在农村,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排查自建房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土地性质、所在区域、建筑层数及面积、建造年代、设计建造方式、结构类型等。

2.房屋安全情况。选址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结构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有设计图,设计图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建设,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3.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对经营性自建房,要同时排查相关经营许可办理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况。

4.房屋合法合规情况。排查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违法审批等情况。

三、排查路径。

在城市,按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其他地区的路径排查。在农村,按照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有序开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一户一档”“一房一档”,录入国家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排查方式。

县(区)级人民政府要发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开展自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核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城乡所有自建房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经营性自建房和违法建设、违规经营活动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住宅改门店、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
来源| 长治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曹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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