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经查,中国投资协会于2018年3月13日作出《关于成立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的批复》,在其外资投资专业委员会下筹备设立国际区块链发展中心。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第四条关于“社会团体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定,是十分错误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发现后,立即对中国投资协会进行行政约谈,要求进行整改。中国投资协会承认对专委会工作审查监管不严,对问题的出现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承诺立即进行整改纠正,并于2018年3月23日在协会网站发布《关于撤销“关于成立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的批复”的公告》,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遵规守纪、严格自律是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的应有之义。一些社会组织之所以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上屡屡犯规、屡教不改,根本原因就是法纪、规矩意识淡漠,以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想设多少就设多少、想用什么名称就用什么名称,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严格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开展活动。要切实规范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为,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所属社会团体名称的规范全称。
下一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加大对社会团体违规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对那些目无法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那些屡教不改的,除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向社会公开通报,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