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明确!长治四部门发布补贴政策通知

2022-11-24 19:53:32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    

弘扬民主法治精神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教育局

长治市财政局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四部门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直补快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政策内容

图片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补贴期限: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1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型企业,参照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政策实施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更多内容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图片





[责任编辑:曹炜君]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京ICP备16016777号-3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172号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