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居民群众更深入了解“长江禁渔令”大家一起“守护我们的母亲河”,近日,内江经开区壕子口路社区民警刘胜良、辅警、网格员联合社区干部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沟等禁渔工具捕捞水产品。网格员员向钓鱼者宣传长江禁捕政策,告诫垂钓人员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情节较轻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定性为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处罚。
通过此次宣传,居民群众对禁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效的提高了保护有限水生物资源,遵守禁渔期的相关规定,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长江禁渔捕鱼中来,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兰陶敏)
宣传禁捕相关政策
社区民警、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