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 龙琪)《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稳定,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4月15日,恰逢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化县维山乡人民政府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同时,一并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维山乡党委书记张剑源、乡长欧阳勇、政法委员彭东带领综治办一众工作人员,在乡中心区域向村民群众发放宣传册,搭配“政策宣传车”及“村村响”,广泛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其后,政法委员彭东带领综治干事们沿途向中心区域街道两边的商铺分发宣传手册,进门入户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国家安全教育日,教导学生孩子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就要爱护、保护好我们的国家,此举获得村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150余份,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了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维山乡将把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纳入年度普法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筹划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为维山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