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山西泽州:醉驾酿事故,孕妇受惊吓

2020-09-19 11:27:10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11333139571859163_89.jpg

本网讯(王站锋 谭甜甜 韩向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妇孺皆知的道理,偏有人不听,仍要酒后开车上路,结果酿成交通事故,所幸对方车辆乘坐的孕妇只是受了惊吓,伤情无大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20年7月25日18时29分许,张某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晋EZ12**的北斗星牌微型轿车,沿东上庄至西南蜀线,自西南蜀向东上庄村方向行驶,行至西南蜀村外的交叉路口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EX69**的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造成晋EX69**小轿车乘车人孕妇尹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鉴定,晋EZ12**北斗星小轿车驾驶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1.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25日,张某被泽州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其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泽州交警温馨提示:酒驾危害大,且行且珍惜。酒后驾车者往往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可能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统计表明,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人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泽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如果您喝了酒,请一定要放下手中的方向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刘国鸿]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京ICP备16016777号-3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172号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