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谭甜甜 韩向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妇孺皆知的道理,偏有人不听,仍要酒后开车上路,结果酿成交通事故,所幸对方车辆乘坐的孕妇只是受了惊吓,伤情无大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20年7月25日18时29分许,张某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晋EZ12**的北斗星牌微型轿车,沿东上庄至西南蜀线,自西南蜀向东上庄村方向行驶,行至西南蜀村外的交叉路口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EX69**的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造成晋EX69**小轿车乘车人孕妇尹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鉴定,晋EZ12**北斗星小轿车驾驶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1.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25日,张某被泽州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其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泽州交警温馨提示:酒驾危害大,且行且珍惜。酒后驾车者往往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可能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统计表明,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人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泽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如果您喝了酒,请一定要放下手中的方向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