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陈志鹏 姬登)日前,长子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在县城内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酒驾且无证违法行为。
7月17日晚21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晋D56***号黑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该驾驶人谎称未带驾驶证,车里还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随之执勤民警将该驾驶人带至城镇中队做进一步的调查。经公安网查询:该驾驶人名叫苗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苗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1mg/100ml。确认该驾驶人苗某某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属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苗某某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