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郑州讯(侯伟峰 申建中 尚彤彤)一些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人们,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便捷同时,闯红灯、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带来了很多交通安全隐患。5月20日,新密交警对一起违法驾驶共享单车的驾驶人开出新密首张罚单。
当日上午9点50分左右,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号警亭民警张建敏,带领辅警在嵩山大道与南密新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的女子正骑着共享单车,行驶在机动车道,民警随即上前指挥该名女子靠边停车,并告知该女子驾驶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以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在民警批评教育后,当事人陈某来到警亭接受处罚。
据了解,陈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以20元罚款。这是新密交警对共享单车开出的首张罚单。
新密交警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使用共享单车出行时也要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文明驾驶,有序停车。